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南宫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背景材料
2017年3月,由市国土局牵头对预案进行了修订,经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今年,根据机构改革后,各成员单位职责变化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市应急管理局再次对《南宫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重点对应急救援组织指挥体系、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办公室主要职责进行修订,细化了各工作组职责,重新明确市委宣传部等22个成员单位名单,进一步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二、适用范围
《预案》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三、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共分9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则。明确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提出了坚持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坚持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坚持依靠科技,提高素质的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为组织体系与职责任务。市应急救援指挥部的主要职责:在国家、省、邢台市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领导、指挥、协调下,开展超出市政府处置能力的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小型地质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分析、判断成灾原因,确定应急救援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乡镇对地质灾害发生地进行紧急救援;按规定协调人武部和武警中队参加抢险救灾;请求邢台市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派遣应急救援队伍支援;指导、支持各乡镇办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处理其他有关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重要工作。
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由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第一副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同时明确细化了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
第三部分为预防与预警。明确要求市政府要建立健全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形成覆盖全市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
在地质灾害速报制度中进一步对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应急管理部门的速报时限提出了要求。
第四部分为地质灾害险情与灾情。突发地质灾害按其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与灾情4个级别。
第五部分为应急响应。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将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Ⅰ级响应,省政府向国家请求支援,国务院组织对特大型地质灾害进行处置时,按照《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规定和国家统一部署做好相关工作;Ⅱ级响应,在省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省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挥、协调、部署做好相关工作;Ⅲ级响应,在邢台市政府的领导下,由邢台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部署做好相关工作;Ⅳ级响应,在市政府领导下,由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部署做好相关工作。
第六部分为工作保障。明确了应急队伍资金物资与装备保障、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技术保障、宣传教育、监督检查,五个方面的工作要求。
第七部分为奖励与处罚。在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救灾工作中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依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救灾工作中,不正确履行法定应急防治和救灾职责,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地质灾害重要情况,截留、挪用应急防治资金、物资,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部分为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施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更新期限最长为5年。
第九部分为附则。主要对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