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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市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解读

发布者:南宫政府办 | 发布时间:2020-06-11 16:20

《南宫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解读

 

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战略物资目前,我国已基本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中央、省、市、县四级粮食储备体系,为保障军需民用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地方储备粮是地方行政区域内粮食应急保供的第一道防线制定我市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确保本区域内粮食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起草依据及过程

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06〕16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5〕14号)《邢台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邢政〔2011〕22等文件精神,4月8日,市发改局召开专题会议,就申请建立县级粮食储备、起草管理办法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调研参考邢台兄弟县市做法,广泛征集财政部门、农业发展银行承储企业意见5月22日,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南宫市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

、主要内容

《南宫市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全文共五十条,分别对地方储备粮管理适用范围和责任主体、地方储备粮的收购、地方储备粮的费用、地方储备粮的储存、地方储备粮的轮换、地方储备粮的动用、地方储备粮的监督管理作了相应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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