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
南宫市农村简考生高考补助申请政策 |
反映时间 |
2025-07-28 |
反映内容 |
家庭经济困难高考考入211大学新生能不能申请补助金 |
答复内容 |
根据上级政策要求,我市教育部门对家庭经济困大学新生有如下救助政策:(一)大学新生入学救助。按照省教育厅等七部门《河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教财【2018】39号)要求,对当年在我省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具有河北省户籍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实施一次性救助。重点资助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烈士子女、家庭遭遇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特殊情况导致入学困难的学生,救助标准不超过2000元,由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的通知》(冀教资助函【2025】3号)要求,滋蕙计划资助对象为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优先资助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残疾人子女和因突发事件等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为考入省内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考入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由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三)大学生助学贷款政策。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教育部门今年继续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时间为7月15日至9月20日。助学贷款指由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办理的助学贷款。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不超25000元。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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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
教育局 |
答复时间 |
2025-0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