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卫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青银高速连接线迁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河北省干线公路网规划》通知,省道SL10青银高速南宫连接线已不在全省干线公路网内。按照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公路改建后旧路段处置工作的通知》(冀交公〔2008〕471号)、邢台市政府《关于做好国省干线公路改建后旧路段处置工作的通知》(办字〔2009〕3号)文件精神,邢台市交通运输局已正式将省道SL10青银高速南宫连接线旧路产权移交给我市,现作为城市道路使用和管理。
发展南宫湖环境,营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是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的众望。为此,市公安交警大队为确保青银高速连接线(五一路)交通安全、有序、规范、畅通,展开了一系列工作。
一是全面排查了五一路路况、车流量、人流量、车型。
二是根据实际情况起草了五一路大型货运车辆禁止通行的公告,目前,该公告已提交市司法局,正在进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三是为确保道路安全,大队在五一路南北路口均增设了执勤警力,重点对大型货车车辆进行劝阻限行。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市公安交警大队将尽快完成《市政府关于禁止重型车辆进城禁行公告》的发布流程,预计在5月底前落实禁行措施。届时,市公安交警大队将全力完善禁行区域、线路、车型等交通安全标识、标线、标牌,并加大警力部署,严查闯禁行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积极营造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