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为积极履行政府发展学前教育职责,全面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更好实现幼有所育,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教督委〔2021〕2号)要求,结合南宫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的范围和对象是什么?
本方案适用于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及涉及到的部门、乡镇(街道)、幼儿园。
三、主要内容涉及哪些方面?
本方案主要涉及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核心环节的3个方面36项指标,分别在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等方面给予支持和规范。
四、创建目标任务是什么?
目标任务是力争2025年南宫市顺利通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省级督导评估验收,实现学前教育发展水平整体跃升。
五、如何落实学前教育优先发展保障?
健全完善教育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和定期研究工作制度,高位谋划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建立完善学前教育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将学前教育经费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逐年提高市级财政预算支出中学前教育支出所占的比重,落实省定公办园生均财政经费标准,落实省定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标准和扶持政策。健全安全管理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并落实对幼儿园食品安全、卫生、消防等各方面的安全监管责任。
六、采取哪些措施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
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确保2024年段头镇第二幼儿园投入使用。利用农村小学、教学点分布广的优势,建设农村小学附设公办园,通过大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小村联合办园的形式,实现有需求的行政村普惠性幼儿园或学前教育服务点全覆盖。加大扶持力度,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创办普惠性幼儿园,完善对普惠性民办园的认定、管理和财政补助标准。全市所有幼儿园在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等方面达到国家和省定基本标准。加快小区配套园移交,建设一批精品园。建立幼儿园之间的结对帮扶工作机制,切实推动幼儿园之间的合作、交流,进一步发挥优质幼儿园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薄弱幼儿园的发展。
七、采取哪些措施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完善编制区域统筹和动态调整机制,盘活事业编制存量,将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整合后腾空的编制向学前教育倾斜;引导和督促民办幼儿园配足配齐保教人员。执行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新标准,严格落实民办幼儿园教师平均年收入要求和“五险一金”规定,切实提高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
八、创建工作的实施阶段和步骤?
创建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筹备启动、创建实施、申报迎评阶段。
文件链接:关于印发《南宫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