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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者:南宫政府办 | 发布时间:2023-07-11 11:28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为积极履行政府发展学前教育职责,全面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更好实现幼有所育,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教督委〔2021〕2号)要求,结合南宫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的范围和对象是什么?

本方案适用于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及涉及到的部门、乡镇(街道)、幼儿园。

三、主要内容涉及哪些方面?

本方案主要涉及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核心环节的3个方面36项指标分别在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等方面给予支持和规范。

四、创建目标任务是什么?

目标任务是力争2025年南宫市顺利通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省级督导评估验收,实现学前教育发展水平整体跃升。

五、如何落实学前教育优先发展保障?

健全完善教育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和定期研究工作制度,高位谋划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建立完善学前教育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将学前教育经费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逐年提高市级财政预算支出中学前教育支出所占的比重,落实省定公办园生均财政经费标准,落实省定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标准和扶持政策。健全安全管理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并落实对幼儿园食品安全、卫生、消防等各方面的安全监管责任。

六、采取哪些措施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

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确保2024年段头第二幼儿园投入使用。利用农村小学、教学点分布广的优势,建设农村小学附设公办园通过大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小村联合办园的形式,实现有需求的行政村普惠性幼儿园或学前教育服务点全覆盖加大扶持力度,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创办普惠性幼儿园,完善对普惠性民办园的认定、管理和财政补助标准。全市所有幼儿园在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等方面达到国家和省定基本标准。加快小区配套园移交建设一批精品园。建立幼儿园之间的结对帮扶工作机制,切实推动幼儿园之间的合作、交流,进一步发挥优质幼儿园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薄弱幼儿园的发展。

七、采取哪些措施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完善编制区域统筹和动态调整机制,盘活事业编制存量,将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整合后腾空的编制向学前教育倾斜引导和督促民办幼儿园配足配齐保教人员。执行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新标准,严格落实民办幼儿园教师平均年收入要求和“五险一金”规定,切实提高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

八、创建工作的实施阶段和步骤?

创建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筹备启动、创建实施、申报迎评阶段。

文件链接:关于印发《南宫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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