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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者:南宫政府办 | 发布时间:2023-03-21 14:53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南宫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南政办字〔2023〕1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2〕105号)和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邢台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邢政办字〔2022〕45号)精神,市政府办公室起草了《南宫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全面对标省、邢台市文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重点工作任务等要求,注重与我市现有文件相衔接,紧密结合实际,从三个方面提出具体贯彻落实举措。

(一)总体要求。明确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提出工作目标:到2025年,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不断完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清晰明确,服务供给、服务保障、服务监管等机制不断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覆盖全体老年人。

(二)主要措施。围绕推进我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出5项重点工作任务、15条具体措施。一是发布实施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提出因地制宜确定本地服务项目1项措施。二是建立主动响应精准提供服务机制。提出建立服务对象动态识别机制、精准服务不同老年群体等2项措施。三是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机制。提出建立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加强基本养老服务资金保障、完善多渠道保障机制、打造日间照料、配备基础设施、推进乡镇和街道区域养老中心建设、加快养老食堂建设等6项措施。四是增加基本养老服务供给机制。提出统筹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强化公办养老机构保障作用、支持普惠养老服务发展等3项措施。五是提升基本养老服务质量。提出强化家庭赡养能力、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品质、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等3项措施。

(三)组织保障。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监管、营造良好氛围等3项措施。

文件链接:南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宫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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