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支持市场主体增量提质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邢政办字〔2022〕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做好2022年市场主体增量提质工作,制定了《关于做好支持市场主体增量提质工作的推进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二、发展目标
按照邢台市通知要求,根据“稳中求进、数质并重”的原则,制定了我市2022年市场主体发展目标。即市场主体总体增长8.2%,净增市场主体3578户。其中,企业增长10.25%以上,净增1821户,个体工商户增长6.9%,净增175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正增长。同时,新增规上工业企业、限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要有显著增长。
三、主要内容
《推进方案》共分发展目标、具体措施和保障机制3个部分和2022年市场主体培育目标分解表。
(一)发展目标。为圆满完成我市2022年度市场主体培育发展任务,依据各乡镇办原有市场主体总数、辖区总人口数和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对各乡镇办需要完成的目标任务数字进行了分解,具体分解目标任务见《2022年市场主体培育目标分解表》。
(二)具体措施。主要包括7部分任务,每项任务均明确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一是落实发展责任,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二是推进审批改革,持续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三是优化创业环境,大力提高培养新形态人才;四是优化创新环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五是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提升市场主体发展潜力;六是加强招商选资,强化招商服务;七是创新监管方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三)保障措施。从提高认识、强化督导、严肃纪律3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四、出台意义
《推进方案》的出台为促进我市市场主体总量发展壮大,营造良好公平的优质营商环境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