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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菁玉

发布者:南宫政府办 | 发布时间:2024-06-05 10:55

李菁玉(1911-1972),南宫十里铺人,原名李玉沧,曾化名李昌、李绍基、陈菁玉等。李菁玉出生在贫农家庭,4岁丧父,与母亲相依为命。8岁入本村小学读书,14岁因家贫辍学,先后到南宫庆聚银号、衡隆花粮店、高阳天庆德洋布庄、唐山中德大药房等当学徒。1929年4月考入烟台芝罘陆军军官学校,一个月后经张锡珩介绍加入该校中共党组织,不久又任党支部书记。1930年10月因政治嫌疑被勒令退学后,很快与中共河北省委接上组织关系,被派往唐山市委军委工作,不久张锡珩劝他参加“河北省紧急会议筹备处”,李菁玉严词拒绝。1931年1月,李菁玉调中共天津市委任军委书记,不久被派往国民党东北军驻津炮团组织兵运,策划兵变未果。当时中共天津市委遭到破坏,李菁玉回家探亲期间与中共直南特委取得联系,并于1932年5月担任中共南宫特支书记,不久又任南宫县委书记、南宫中心县委书记。他以走村串校卖文具、办流动图书馆为掩护,秘密发行进步书刊和他创办的《民众小报》,一年余创建农村党支部12个。1933年磁县党组织遭到破坏,李菁玉调任磁县中心县委书记,领导峰峰铁路工作取得增资斗争胜利。1934年冬李菁玉改任中共直南特委书记后,积极稳妥地组织农民武装,展开以砸警察局、打盐巡和分粮吃大户为主要形式的直南农民暴动,组建了中国工农红军平汉线游击队。1935年10月李菁玉调任保属特委书记,半年余使所属大多数县和保定市委相继恢复、建立。

1937年5月参加延安白区代表会议后,李菁玉担任了平汉线省委(后改为晋冀豫省委)书记,数月内组建了正太铁路工人游击队、井陉抗日游击大队、阳泉煤矿工人游击队。1938年1月李菁玉与陈再道率领129师东进纵队进入冀南,通过举办党员培训和冀南抗日军政干部学校,培养了一大批党员干部,为冀南抗日根据地的蓬勃发展奠定了基础。同年3月中共冀鲁豫边区省委(后称冀南区党委)成立,李菁玉任书记。他夜以继日、兢兢业业地工作,配合129师副师长徐向前,领导抗日救亡运动,建立民主政权,发展抗日统一战线,为冀南区党、政、军建设和发展作出了贡献。

李菁玉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能够正确对待失误,注意在吸取教训中完善自己。1943年冬主持冀南党校干部整风班期间,他误把负责中央审干工作的康生所作的“抢救失足者”的报告作为中央指示贯彻执行,伤害了一大批好干部。中央作出有关决定后,他认识了错误,除在大会作深刻检查外,会后还分别找有关人员赔礼道歉。1945年8月冀南区党委重建,李菁玉仍任书记。1946年以后,李菁玉先后在中央党校、中央马列学院学习近3年时间,马列主义理论水平有了很大提高。

1952年1月,李菁玉开始从事农业管理工作,先后任华北区农林水利局副局长,农林局长,农业部农机管理总局局长,农业部部长助理,农机局长兼北京农业机械化学院院长、党委书记等职。他对事业满腔热忱,工作中勇于创新。为改造落后耕作机具,首先筹建了北方、南方两个农机研究所,进而在全国普及农具研究机构,还通过创建中国农业机械化学会,创办《农业机械技术》杂志,促进农机具研制改革,并取得了一批科研成果。1956年李菁玉率农机考察团赴苏联考察半年后,带领工作组在河北省进行农业规划,推行了一系列切合实际的农机管理措施。

1960年11月,李菁玉被强加以“资产阶级个人野心家”的罪名,在农业部受到批判,1961年被开除党籍、撤销一切行政职务,但他始终对党坚信不移。“文化大革命”初期,周恩来总理指出:“开除李菁玉的党籍处理不当”,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视若罔闻,仍将李菁玉关押审查。因长期受到折磨虐待,1972年3月19日李菁玉在狱中含冤去世。1979年7月7日,中央农业部为李菁玉隆重举行平反昭雪追悼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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