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宫市国省干线、县乡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和街道、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我市国省干线、县乡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现将《南宫市国省干线、县乡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南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30日
南宫市国省干线、县乡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邢台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按照邢台市大气办《关于我市2022年3月降尘监测结果的通报》要求,进一步强化我市国省干线、县乡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建立国省干线、县乡道路清扫洒水、两侧裸土绿化硬化、两侧商铺门店扬尘防控等扬尘防治工作常态化工作机制,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责任落实到部门、责任人,确保高标准落实我市国省干线、县乡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二、完成标准
路面无扬尘、无浮土、露本色、无洒落物、边沟无垃圾。
三、完成时限
长期坚持。
四、责任分工
(一)国省干线扬尘防治。加强国省干线清扫养护措施,压实公路养护主体责任,提高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水平,以机械和人工相结合的方式落实各项抑尘措施,做到国省干线路面无浮土、无扬尘、露本色。落实国省干线路界内裸土绿化工作(责任单位:南宫市公路管理站)。落实国省干线两侧公路裸土绿化、硬化工作,强化国省干线两侧门店扬尘防控措施,并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县乡道路扬尘防治。强化落实县级道路扬尘治理工作,建立常态化管控机制,确保县级道路无扬尘、洒落物,路沟无垃圾(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落实乡级道路常态化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农村公路路长负责制,明确至责任人,完善奖惩制度,加强巡查监督力度,确保农村公路扬尘污染防治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建立分工负责、协调联动扬尘污染防治管控机制,制定落实措施,层层传导压力,积极督导推进,确保道路扬尘防治工作落地见效。
(二)严格责任落实。责任单位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原则,落实常态化管控机制,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推动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细。
(三)严格考核问责。坚持“依纪依规、实事求是、权责一致、错责相当”原则,对未落实道路扬尘防治措施、未制定相关常态化管理措施,导致扬尘污染的,将根据危害程度进行追责问责。
解读链接:《南宫市国省干线、县乡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解读